律师谈《旅游法》立法目的 重提旅游者义务
2013-09-27 09:54:48 作者:admin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9月23日电 (张希)《旅游法》正式实施之际,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教授韩玉灵,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副主任戴学峰,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副总裁王延光,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总经理李广,中国妇女旅行社副总经理胡杨,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王春峰,观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旅行社协会法律顾问刘卫今日做客人民网,深入探讨了《旅游法》的相关问题,刘卫在访谈中提到《旅游法》的两大亮点。
刘卫认为,《旅游法》立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旅游市场,而非加强旅游市场的管理,“这是《旅游法》的亮点之一,法律明确规定了旅游者有旅游权利,旅游者对旅游行程安排等享有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
刘卫还提到,《旅游法》的另外一个亮点是将旅游者的义务写进法律。“比如旅游者参加旅游活动中,要遵守当地的风俗习惯,除此之外,还有当行程中发生一些不可抗的意外事件时,要遵循导游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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