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建城市路自行车道不划停车位
本市新建的各级城市道路两侧,如果设置了非机动车道,就不再设置汽车停车位。已经在自行车道设置的汽车停车位,将逐步取消。昨天起,本市地方标准《城市道路空间规划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开始公开征求意见,这份被业界称为“还路权于自行车和行人”的规范,将有望改变整个城市的出行面貌
自行车道过宽致机动车停放
昨日傍晚,在东四北大街一段,一辆汽车开上了非机动车道,甚至顶着自行车道两端设置的隔离墩停了下来,让骑着自行车的人不得不绕上人行道。自行车道经常容不下骑自行车的人,是不是应该加宽?
“非机动车道过宽会带来意想不到的严重后果。”参与“规范”撰写的专家一席话,却给出了方向相反的结论。
从2007年开始,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就开始对北京的交通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一旦非机动车道的宽度超过3.5米,就会出现机动车违法停车现象;小于或者等于3.5米的非机动车道一般不会出现机动车违法停车现象,但能够确保自行车的有效行驶空间。
南礼士路的一段次干路,就设置了3米宽的非机动车道。能够容下三辆自行车并排行驶。月坛南街次干路上,也设置了同样宽的非机动车道,昨晚19时前后的20分钟内,没有一辆机动车进入这段非机动车道行驶。“大部分5米宽的非机动车道,给自行车剩下的空间往往只有1米;但3米宽的非机动车道,却极少有机动车辆违法停靠。”这位专家说。
“规范”中规定,新建各级城市道路两侧的非机动车道内不得设置机动车停车泊位;已经在非机动车道内设置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应取消,近期取消困难大的,应根据情况对道路实施改造,逐步取消。
这位专家建议,对于已经划出停车位的道路,如果原非机动车道宽6至7米,则可以取消路内停车泊位,在道路中间设置机非护栏,靠人行道一侧供自行车行驶,另一侧可作为机动车集散车道。原非机动车道宽度大于3.5米小于6米的,直接取消路内停车泊位,禁止机动车进入,“有必要的可在道路出入口处设置道桩,阻止机动车进入”。
中心城区不再扩建主干路
中心城主干路及其交叉路口能扩建的,基本上已经扩建了,没有扩建的也不应再扩建。“规范”中要求,随着轨道交通网络的形成和运力提高,已经扩建的大路口还应逐步改回。
按照《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中的规定,城市人口超过200万的大城市,快速路和主干路应该有6至8条机动车车道。但按照本市的实际情况,目前快速路主干路已经达到6到8条机动车道,主路外侧的辅路一般再设置机动车道,车道数单向一般还有2至3条,实际机动车道总数已经超过规范规定值。
“辅路增加机动车道是能够提高辅路机动车交通通行能力,但也由此增大了行人和自行车的过街距离。正是因此,新的规范建议单侧车道数量适宜压缩到1至2条之间。”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说,以前道路设置是以车为本,现在要改变这种惯性思维,强调以人为本,不再过于满足机动车的交通需求,道路交通空间分配的优先次序,应与城市交通政策保持一致。
除了历史文化街区这类有着特殊要求、道路空间极其有限的区域之外,这一“规范”将适用于各级城市道路,未来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甚至道路交叉口,都将执行这一规定。
人行道上不再建报刊亭
新的“规范”将强化行人、自行车、公共交通的路权,提高无障碍标准,改善交通弱势群体的出行条件。其中行人和自行车的路权,将定义为最高级优先。
正是基于该理念,随处可见的报刊亭,将被挪到绿化设施带中。“规范”中称,行道树设施带以种植行道树为主,但可以安排小型道路附属设施;绿化设施带以绿化为主,但也可以安排报刊亭等相对大型的公共服务设施。
一张示意图显示,非机动车道从最外侧至内分别是绿化设施带、人行道、行道树设施带和车行道。“规范”特别提出,人行道不包括树池,而是专指可供行人通行的有效空间,“行人不能通行的空间,不再成为人行道”。
同样,公交车站也将集中布置在主辅路中间的分隔带上。该位负责人说,按照目前执行的规范,道路中间分隔带宽度为1.5米,但如果要种植大乔木、并设置分隔带,中间分隔带将不小于2米,利用中央分隔带设置双向公交站台的,应不小于5米,而设置单侧公交站台的,也不应小于3米。
近日,市残联针对2600名视觉障碍者进行调查,其结果显示,63%的视觉障碍者出行时利用盲道、84%的视觉障碍者要求设置连续的盲道,反对将行进盲道取消。“规范”规定,人行道铺装要采用灰色,与黄色的盲道反差较强,有利于弱视者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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