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原标题(林州市民爆行业开展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我市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林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的通知》(林政办〔2013〕75号)和全市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会议要求,结合目前我市民爆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
二、工作目标
以国家、省、市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会议精神为指导,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全面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在全市民爆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生产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提高全市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意识,彻底整治民爆行业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主要内容
以民爆行业生产和销售环节为重点,结合民爆行业“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三违”、“四超”等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
1、检查企业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企业安全制度建立、落实及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运行情况;
2、检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四超”、“三违法”等违法违规行为;
3、检查企业现场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重点检查生产线安全技术状况、安全防护保障设施情况;
4、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企业风险管控和应急演练落实情况;
5、检查企业安全监控设备完善情况以及企业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
四、行动安排
全市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分为三个阶段:
1、自查阶段(即日起至10月底)。各民爆企业对生产线、库房等民爆设施的安全保障措施、工艺设备安全运行情况、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全方位自查,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各民爆生产企业要严格核减生产线定员。
2、督查阶段(11月初至11月底)。我局将积极配合我市公安、安监等有关部门,结合企业自查和历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开展联合执法督查,依法集中打击和整治非法违规行为。同时结合民爆行业“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我局对民爆生产企业将进行重点督查。
3、整改阶段(12月初至12月底)。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和分析,采取措施,及时整改,进一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市政府要求,成立林州市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领导小组,林州市工信局局长未金林任组长,主管副职李晓峰任副组长,工信局中小企业科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开展。办公室设在局中小企业科。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搞好大检查大整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企业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重点、切实开展好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
2、落实责任、强化整改。要以“严、细、实”的工作作风严查安全隐患,对安全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各企业要认真总结梳理自查阶段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落实隐患“闭环”排查治理要求,落实责任,严格整改。对于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对安全隐患排查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彻底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3、统筹推进,确保实效。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工信部“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月等各项活动结合起来,进行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密切衔接、合理安排;要统筹安排民爆行业各项安全检查活动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将集中开展安全检查排查与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相结合,与强化企业现场基础基层管理工作相结合,与不断推进企业安全技术进步相结合,切实提高全市民爆行业安全保障能力。
4、加强联络,畅通信息。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信息通报制度,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要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有关情况及时上报。活动期间,实行周报台帐制度,每周一将上周活动开展情况以电子稿件形式报送林州市工信局。
联系电话:6119023
电子邮箱:lz6119023@163.com
林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3年9月27日
1、自查阶段(即日起至10月底)。各民爆企业对生产线、库房等民爆设施的安全保障措施、工艺设备安全运行情况、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全方位自查,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各民爆生产企业要严格核减生产线定员。
2、督查阶段(11月初至11月底)。我局将积极配合我市公安、安监等有关部门,结合企业自查和历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开展联合执法督查,依法集中打击和整治非法违规行为。同时结合民爆行业“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我局对民爆生产企业将进行重点督查。
3、整改阶段(12月初至12月底)。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和分析,采取措施,及时整改,进一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市政府要求,成立林州市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领导小组,林州市工信局局长未金林任组长,主管副职李晓峰任副组长,工信局中小企业科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开展。办公室设在局中小企业科。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搞好大检查大整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企业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重点、切实开展好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
2、落实责任、强化整改。要以“严、细、实”的工作作风严查安全隐患,对安全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各企业要认真总结梳理自查阶段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落实隐患“闭环”排查治理要求,落实责任,严格整改。对于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对安全隐患排查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彻底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3、统筹推进,确保实效。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工信部“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月等各项活动结合起来,进行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密切衔接、合理安排;要统筹安排民爆行业各项安全检查活动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将集中开展安全检查排查与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相结合,与强化企业现场基础基层管理工作相结合,与不断推进企业安全技术进步相结合,切实提高全市民爆行业安全保障能力。
4、加强联络,畅通信息。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信息通报制度,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要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有关情况及时上报。活动期间,实行周报台帐制度,每周一将上周活动开展情况以电子稿件形式报送林州市工信局。(通讯员 郝永吉 李晓峰)
联系电话:6119023
电子邮箱:lz6119023@163.com
林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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