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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纪委监察局“四个强化”开展正风肃纪活动

2013-10-16 12:25:48 作者:admin 来源:中国国际新闻杂志社网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纪律建设,提升广大干部执行力,林州市决定集中利用3个月时间开展全市干部队伍正风肃纪活动。林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韩爱民要求纪委监察局机关从自身做起,当好表率,做到“四个强化”。

一是强化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要“正人先正己”,做好表率。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明确时间节点,集中精力整改。在作风纪律建设中,做到事事严以律已,处处率先垂范。在工作中,认真遵守纪委监察局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严肃办案纪律,严格按程序办事。在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坚决做到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不该去的地方不去,树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良好形象。

二是强化大局观念。通过作风纪律建设,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主动把纪检监察工作置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中去谋划,置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局中去思考,置于纪委整体工作安排中去把握。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始终与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注重提高关注大局、理解大局、维护大局的能力。要增强机关凝聚力和战斗力,对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具体任务,雷厉风行,快速反应。

三是强化监督意识。要充分发挥纪委监察局职能作用,摒弃“好人思想”,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违纪违法的人和事坚决斗争,敢于亮剑。要将明察暗访、受理举报、查处问题贯穿于整个活动始终,要抓小、抓早、抓具体,突出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部门的监督检查,要曝光一批反面典型。在作风纪律方面发现严重问题或造成不良影响坚决落实“三个一律”纪律规定(有领导职务的,一律免职;一般干部的,一律降级;临时人员的,一律辞退),坚决做到“四个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干部作风大提升。

四是强化争先创优。要将作风纪律建设与纪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活动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要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建立健全干部作风纪律建设长效机制;要加大工作创新力度,创新思维模式和机制制度,提升工作成效。要认真对照年初目标要求,查找问题不足,制定改进措施,争创一流业绩。(编辑邓军强 通讯员张俊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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