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服务网
 
地方:北京|河北|河南|山东|山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黑龙江|辽宁|吉林|浙江|安徽|江苏|福建|甘肃|江西|贵州|云南|青海|四川|陕西|宁夏|海南|内蒙古|海南|澳门|台湾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主站地方

河南平舆公安局原局长受贿逾2百万获刑13年6个月

2013-11-14 16:05:27 作者:admin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河南平舆县公安局原局长因受贿获刑13年6个月

近日,河南省新蔡县法院对平舆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郑二鲁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郑二鲁在2006年至2012年6月期间,利用其担任平舆县公安局政委、局长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总计人民币253.5万元、英镑1万元、价值8.5万元人民币手表一块和价值11.26万元住房一套。其中,郑二鲁先后收受下属35人次贿赂,共计人民币172.5万元、英镑1万元,在人事调整、晋级晋职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4个房产、工程建设公司负责人贿赂共计人民币81万元、住房一套及手表一块,为其在工程建设、项目改造等方面提供帮助。

法院认为,被告人郑二鲁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已退出全部赃款,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 验证码:


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18719号
&2020 人民服务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