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奖励举报涉恐线索群众
编辑从北京市公安局官方网站获悉,从3月1日开始,北京警方将对市民举报的、对防范或破获涉恐涉暴案件起到作用的线索给予现金奖励。
据了解,为调动群众发现上报涉恐涉暴线索的积极性,北京市公安局制定《群众举报涉恐涉暴线索奖励办法》,对举报举报涉恐涉暴线索的群众进行奖励。
根据办法,涉恐涉暴线索包括涉及组织、策划、实施或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等情况的线索,以及相关可疑人、事、物、车等线索。此类线索的接收、评定、奖励等工作由北京市公安局统一负责。群众发现或知悉涉恐涉暴线索,可通过以下途径举报: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通过“平安北京”微博私信功能举报;通过信件向公安机关举报;到公安机关或向执勤民警当面举报。
其中,涉恐涉暴线索的接收、评定、奖励等工作由北京市公安局统一负责。警方会根据线索的作用、效果等进行等级评定。在线索的奖励方面,一级线索的奖励原则上不低于40000元,二级原则上不低于20000元、不高于30000元;三级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不高于10000元,警方将视发挥的实际效用确定最终奖励数额。举报人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或委托他人领取;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线索处置环节属涉密内容,故不接受群众对奖励情况的咨询。
如果出现有人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谎报警情等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将保障举报人安全。未经举报人同意,在查证、宣传、奖励等工作中不会披露举报人信息。如有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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