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对经济作用的特性及在供给侧改革中的作为
税收作为国家管理经济活动的重要手段,为筹措财政资金,调节经济,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功不可没,国家经济的调整、政策的变化,往往在税收中预先得到体现,可谓“春江水暖鸭先知”。在当今我国经济增速放缓供给侧矛盾突出的新常态下,国家又遵循市场规律,减少行政干预,发挥税收作用。于是税收调节粉墨登场,笔者认为这也是由税收作用于经济的特性所决定的。
一、税收对经济作用的特性
1、税收作用的广泛性。税收关系到社会和经济的各个方面,不管是企业、个体户、个人,还是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经济活动都与税收有一定的关联,例如增值税涉及到所有应税货物和劳务。税收征收管理的广泛性,无疑对经济作用也是广泛的。为政府利用税收手段管理经济进行发力提供了一个好的平台。
2、税收作用的深入性。税收渗透到经济的每个细胞,税收政策的发力,可以激活经济的每个细胞,使各类经济体依据税收政策的变化,作出经济行为、管理方式、经济结构的调整。例如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折旧,5000元以下固定资产可进行一次性折旧,使企业对固定资产购置、管理有了一定的空间。
3、税收作用的亲和性。税收固有三性中(固定性、强制性、无偿性)中虽有强制性,但并不影响其作用的亲和性,税收政策的调整,大多是循序渐进,同时也是国家政策与经济形势和群众期盼的结合。所谓“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较之其它政策的大刀阔斧式改革不同,税收政策的调整、改革的发力,更易为民众所接收。
4、税收作用的敏感性。税收涉及到各个经济体,各个方面的经济利益,正因为其广泛性,以及经济人对经济的天生敏感,所以关注度最高,税收政策的变动也是意味着经济利益再分配与资源配置的调整,稍有风吹草动,社会和经济界密切关注、跟进。国家根据经济形势和产业政策的需要,对税收政策进行调整,经济体,自然人跟踪对其进行分析、研判,做出有利于自身利益的调整,国家籍此达到宏观调控的目的。
5、税收作用的持续性。税收政策由于其相对固定、可控,因此其对经济作用也是持续的,深远的,税收政策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影响经济结构和发展方向。
二、积极发挥税收在供给侧改革中的作用
2015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今后以及未来一个时期,我国的政策主导方向将是“从供给、生产端入手,通过解放生产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具体而言,就是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通过清理僵尸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将发展方向锁定在新兴领域、创新领域,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以改善当前供给缺位、供给质量不高,供给结构不合理的情况。
这次供给侧改革任务“三去、一降、一补”每个项目都与税收关联,破解经济发展困局,解决供给侧矛盾,税收有着很好的用武之地。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2016年初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强调“积极主动对接供给侧改革、研究针对性,实效性更强的税收政策措施,进一步支持创业创新投资,化解产能过剩等方面,更好地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下面选择五个方面阐述税收在供给侧改革中的作用。
1、精准发力,引导和倒逼企业化解过剩产能
煤炭、钢铁既是基础性产业,也是产能过剩较大的行业,如何促进这两个行业化解产能过剩,脱困升级,国税总局实施了多项税收政策。率先实施煤炭行业资源税从价计征,减征铁矿石资源税,扩大煤炭企业增值税抵扣范围,减轻企业税负,为化解产能过剩创造条件,引导过剩产能转移。钢铁企业利用预压余热发电,按规定享受资源税综合利用税收政策。而对水泥,水泥熟料产品由增值税即征即退100%,调整为70%。通过减增结合、引导企业改善产品供应结构,避免产生新的过剩产能,从而达到引导和倒逼企业化解产能过剩。
2、加速税制改革,降低企业运营的税收成本,提高企业活力
按照国家部署全面实施“营改增”。自2016年5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并按规定将现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到抵扣范围,降低所有行业税负。根据估算,这次“营改增”、减税额近6000多亿元,加之原来电信、交通、文化体育业、现代服务等营改增,总计减税达上万亿元。税负的降低,使当前处于经济下行压力下的企业,压力有所缓和。“营改增”最大效应就是贯通了增值税收抵扣链条,消除了制度性重复征税因素,使各类投资和生产要素向现代服务业加建集聚,可有效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2016年7月1日我国将全面推开资源税改革,对21类矿产资源产品实行从价计征资源税。有利于公平税负,解决苦乐不均。为降低税负,企业会调整内部结构,如实行采选分离,对水资源进行改革试点,有利于节约水资源,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3、积极支持创新创业,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对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对企业2014年1月1日以后购置的专门用于研发的设备、仪器,实行税收优惠;鼓励技术成果转化,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税收企业所得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通过以上举措,形成既鼓励创业者,也鼓励创业服务,既扶持高新技术成熟企业,也扶持初创和成长中小企业的全方位税收优惠政策。按照供给侧结构改革要求,着力构建普惠性创新的财税支持体系。进一步加大创业创新的支持力度。实施鼓励科技应用税收政策,完善支持节能,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让科技创新,万众创业潜力喷发出来。2015年,深圳市高新技术减免税达到173亿元,鼓励投资减免税190亿元。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力落实成为了产业升级的“孵化器”,第三产业在深圳GDP和税收收入中所占份额持续加大,从GDP看,2015年1-3季度,第三产业发展快于第二产业,第二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9.1%,同比提高了1.8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达62.2%。
4、创造条件,引导企业兼并重组
中央供给侧改革的目的就是要提高侧给侧体系的质量和效益。而促进企业优化重组,则是达到这一目的重要途径。促进企业资产重组过程中的产权转移,减轻企业兼并重组成本,减轻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债务重组等初期纳税资金和成本压力。比如减低重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条件限制,支持企业改制上市,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改制上市中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纳企业所得税可以不征收入库,作为国家投资转增企业国有资本金。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离、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通过这些措施,可促进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了产业集中度,推动以大并小、强强联合,加快企业兼并重组,资源整合,处置“僵尸”企业,持续释放经济发展动力和内在活力。
5、缩短房地产去库存周期,防范金融风险
据国家信息中心宏观经济形势课题组发布报告称:截止2015年末,中国狭义(已竣工待售)房地产库存面积7.2亿平方米,广义(可售现期房)房地产库存面积32.3亿平方米,去化周期达30.2个月。高库存压力严重影响了房地产的到位资金情况,供给侧改革去除房地产库存,有利于实现房地产行业资金循环,防范由此引发的银行坏帐等连锁性的金融风险。为此,中央确定2016年我国经济主要任务之一是化解房地产库存。江西积极行动,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做好化解房地产库存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及相关部门也出台了相应措施。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出台了《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支持房地产去库存若干税收优惠措施的通知》,规定降低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负担,下调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对房地产企业将部分或全部房屋降价出售给政府及相关机构作为保障性住房的,对其降价部分不按照市场价格调增收入,据实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规定降低房地产企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负担,加快房地产开发项目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算计税面积扣减,调减房地产企业自用地下建筑计入房产原值的比例。
江西通过出台税收等一系列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优惠措施,形成了去库存“组合拳”,去库存成效明显,对有效缩短去库存期限发挥了重要作用。据 ,今年1-5月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1270.5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0.8% ,环比提高3.6%;商品房销售额722.1亿元,同比增长49.8%。 5月末全省商品房待售面积1559.0万平方米,比4月末减少50.93万平方米。房地产开发投资呈现平稳较快增长,1-5月全省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596.7亿元,同比增长22.7%。房地产开发资金到位情况良好,1-5月本年已到位资金907.3亿元,增长15.9%,增速较上月提高0.7%。其中,国内贷款100.7亿元,增长0.2%;企业自筹资金312.21亿元,增长13.7%;定金及预售款241.1亿元,增长11.1%;个人按揭贷款201.4亿元,增长36%。
三、如何更好发挥税收在供给侧改革中的作用
“正确的路线方针确定之后,干部是决定因素”。税务机关是税务干部的聚合体,是供给侧改革中发挥税收作用的关键所在。税务机关既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又要深入调查研究,问计问需纳税人,优化举措,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全面性。关键是要把服务落到实处。
1、深入开展“便民春风风行动”,落实好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12类40项便民措施,“树立全面服务、依法服务、创新服务”观念,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规范服务尺度,优化服务举措、创新服务手段,不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遵从度。
2、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要求,深化国税、地税合作,实行国税、地税业务一厅办理,制定纳税人涉税信息,国税、地税一次性采集,按户储存、共享共用具体措施。全面推行国税、地税联合进户检查,减少进户检查执法次数。推行国税、地税“一个窗口,一台电脑,一个系统,一人操作”的关联税费委托代征模式。进一步解决纳税人反映的办税“多头跑”、执法“多头查”、资料“多头送”、政策 “多口径”。达到国税、地税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使得征管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征管业务流程更加优化,岗责体系更加规范,征管水平进一步提高,让企业有获得感。
3、全面提升税收现代化水平,利用“金税三期”上线契机,推动国地税业务与技术深度融合,全面提升税收信息化。现代化水平,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规范和优质的服务。大力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依托互联网技术,加快建立融合国税、地税业务“标志统一,征税统一,操作统一”的电子税务局。依托智能手机终端,积极探索“互联网+移动办税”和“互联网+移动办公”,巩固工商、税务、技术监督部门“三证合一”,一证一码,推进技术创新,业务优化,管理提升,让纳税人了解税法更加便利,缴纳税收更加便捷,办税成本更加节省。(王红斌 王浩女)
人民日报社人民论坛杂志社主任郝江华(中国国际新闻杂志社名誉总编)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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