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水县的“闺蜜门”,官商勾结下的“指鹿为马”
一个时期以来,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第三中学成了众多媒体热议的焦点,该校的法人代表周金焕及幕后老板张某(公务员),采取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的违法犯罪方式,骗取了一个《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正是由于这个骗取的证书,导致一个标的额达2600万元的民事合同被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无效,给合同相对方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使得商水三中的教学秩序长期受到严重影响,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从2016年4月开始,利害关系人开始了漫长的维权之路,无数次要求纠正错误登记,但该县编办主任柳涛对于举报人的反映无动于衷,直至最后狂言以对:“就是我错了,我也不纠正,有本事找上级领导去,让他们撤销去”。事情的发展不禁令人浮想联翩:
一、假公文兴风作浪,谁是祸首? 笔者通过走访并查阅相关材料,了解到以下事实:商水三中是一个民办学校,商水县人民政府曾给予优惠政策,无偿为该校划拨了土地,并在一定期限内选派了一定比例的公办教师,周口市教育局于2005年和2010年先后为该校颁发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从2013年以来,一个叫周金焕的女士一直担任该校的法人代表,周金焕系河南省南阳市人,是南阳一名普普通通的中学教师,她对商水三中并没有投资,商水三中的真正老板是商水县财政局的一名张姓女干部,该张姓女干部才是学校最大出资人,是学校人事、财政大权的实际掌控者。
由此联想到近邻韩国,从2016年10月开始被“闺蜜们”的阴影所笼罩,朴槿惠名义为韩国总统,而真正在韩国制定国策、发号施令的则是其“闺蜜”崔顺实,朴槿惠只不过是崔顺实任意摆布的木偶。闺蜜干政事件的持续发酵,导致了韩国排山倒海般的抗议,四个月后朴槿惠被迫黯然下台,崔顺实也被检方羁押,今后等待她们的恐怕只有牢狱之灾啦!在商水三中同样演绎着两个女人的“闺蜜”故事,台面上的周金焕和幕后的张某,非常类似于朴槿惠和崔顺实,周某就是张某放在前台的木偶,是掩盖其巨额财产的幌子。骗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的假公文、假公章究竟出自谁手,她们二人再清楚不过了。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人都不能享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违法犯罪行为必然受到严惩! 笔者还从有关部门获悉,张某利用财政局干部的便利,长期以来一直领取两份财政工资,2015年东窗事发被举报,中共商水县纪委只是要求张某退还了部分资金,而后给予张某党纪警告处分就草草了事。张某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国家财政资金的行为有贪污之嫌。但遗憾的是:商水县纪委对于长期骗取国家财政资金的行为没有给予法律上的判断,责任追究远远没有到位,大有包庇之嫌!
二、法人登记证书颠倒是非,柳涛“指鹿为马” 商水三中是一所集高中和初中为一体的完全中学,学校的审批机关为周口市教育局,周口市教育局为学校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该许可证明确学校的举办者为周金焕,主管部门是商水县教育体育局,资金来源是举办者出资,学校的性质为民办学校。按照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商水三中的法人登记机关应该是商水县民政局。 周金焕和张某为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她们不去民政局登记,而是通过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的方式到商水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去骗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把学校的举办者登记为商水县教育体育局,学校的举办资金登记为财政补助,学校俨然登记成了一所公办学校。依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进行登记的组织必须是由国家机关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公益组织,或者是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公益组织,商水三中作为民办学校不能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进行法人登记。 2015年8月5日商水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后及时予以了纠正,当天就注销了这个错误登记。意想不到的是:该县编委办公室主任柳涛利用手中的权力,强令工作人员撤回注销证明,维持了原来的错误登记。
2017年2月,检察机关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提出检察建议,要求整改,但柳涛百般抵赖阻拦,拒不纠正。 柳涛不是商水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局长,也不是该局的工作人员,但他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上级领导。柳涛作为一个领导干部,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及该局的工作人员于不顾,在工作中滥用职权,越俎代庖,其目的是什么?让人不得不想到一个“利”字,“经济利益”、“权钱交易”。官商勾结下“指鹿为马”,把一个“民办学校”硬生生地登记为“公办学校”,从而让周某和张某在民事诉讼中胜诉,制造了一个重大冤案。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严惩违法犯罪也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共产党的领导干部应该忠于党的事业,忠于国家的法律法规,任何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的行为都是对党事业的背叛,都应该受到严厉处罚和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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