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商水县职能部门“不作为”想到的
近来,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第三中学成为了当地的热门话题,争论的焦点是由该校是一所“民办学校”还是“公办学校”所引发的。那么,这所已经颁发了“民办学校”证书的学校为什么又被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为“公办学校”呢?本网工作人员对此进行了一番调查。
商水三中始建于2003年,第一任举办者是温州人陈震生,当时是由商水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兴办,并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许可证》确定了该校为“民办学校”的地位;2012年4月,年事已高的陈震生先生将学校整体转让给周金焕。2015年1月,周金焕将该校85%的股权转让给来自北京的教育专家何志杰等人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在利益的驱动下,周金焕等看到该校由差转优后反悔并将何志杰告上了法庭。
2016年6月26日,周口中院以周金焕提供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为核心证据,认定该校为“公办学校”,周金焕无权转让公办学校,判定转让协议无效,何志杰等人败诉。何志杰等人认为判定不公,通过多方调查,得知周金焕等人无视法律伪造公文、私刻印章向该县编制办申报了法人登记,编制办主任柳涛未审核申报材料的真伪就为周金焕进行了登记并颁发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认定该校为“公办学校”。为此,何志杰等人向当地公安及检察机关报案和实名举报。当地公安机关经过甄别,认定申报材料为伪造,但至今未对造假者采取任何措施。当地检察机关也未对柳涛进行处理。何志杰等人多次到县政府及职能部门反映该情况,但至今依然未果。
3月29日,本网工作人员针对该校是否是“民办学校”进行了调查。商水县教体局办公室一位张姓科员告诉我们,该校是“民办学校”,并让我们到“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找张姓负责人确认并了解具体情况。我们在该办公室紧闭的房门上看到该张姓负责人的电话。在通话过程中,张姓负责人得知我们需要了解“商水三中”的事情,说他下乡公干了,并挂断了电话。随后,我们联系到了该县宣传部的一位工作人员,他隐晦的告诉我们,该校的事情比较棘手,方方面面牵涉的单位和人员众多,彼此间关系复杂,领导们都不想牵涉到自身利益,所以一直没有一个统一意见的处理结果。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无视法律之人逍遥法外?该撤销的证书依旧存在?各个职能部门为什么 “不作为”呢?
现今,“不作为”已经成为了许多基层官员的共性问题。究其原因,第一是官员自身问题,当官一定有利可图,不然他们是不会冒着丢官的危险亲自玩火的;第二是装糊涂问题,事情闹小了,上级官员装糊涂、装睁眼瞎,事情闹大了,就遮遮掩掩,旨在搪塞过去,实在搪塞不过去了,就来个问而不责,不作为的官员官照当,甚至还提拔到新的领导岗位;第三是高层官员问题,这是有批示无落实的习惯作法,在某个文件上签个字,要求如何如何处理,而后就完事大吉了,至于下面落实没落实、处理没处理,在高层看来似乎与己无关了。也是某些无视法律的人才敢于向法律叫板,向高层叫板。这样看来,还是问题出在下面,根子却在上面。第四关系网问题,一个小问题能够牵涉出方方面面的领导,领导们为了自身利益,看在相互的“面子”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能不管的就不管,能不处理的就不处理,能推诿的就推诿,最终导致问题无人管无人问。
那么,如何根治“不作为”现象呢?
有权就有责,在位当尽责,这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各级领导应该按照“学深悟透、深查细照、笃行实改”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新思路,多深入基层,多了解实际情况,多听老百姓心声,打破“关系网”、撕破“面子”,少说官话套话,多为老百姓办实事。同时,健全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完善能者上庸者下的优胜劣汰的干部动态管理机制,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真正让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的干部脱颖而出,营造自我加压、锐意进取、争先恐后、共谋发展的良好风气。其次,要明确权责,用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让“不作为”现象无处藏身。第三,要建立举报查处制度,让群众监督有路、投诉有门,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对“不作为”者要及时处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使各级官员对工作不敢有丝毫懈怠。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习惯在监督的环境里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履职,又要把责任内嵌到制度中去,在制度框架内积极作为,这才是应有的本色表现。
其实,解决这个问题并不难,只要“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项项有考核、处处有督察”,那样,什么问题都解决了,“不作为”现象就会消失了。
我们希望:商水县各级职能部门的领导能够摒弃“不作为”,将无视法律之人绳之以法,将错误的证书尽早撤销,将公正还给百姓,让学校恢复宁静,让孩子们清清静静的读书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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