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服务网
 
地方:北京|河北|河南|山东|山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黑龙江|辽宁|吉林|浙江|安徽|江苏|福建|甘肃|江西|贵州|云南|青海|四川|陕西|宁夏|海南|内蒙古|海南|澳门|台湾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主站国际

中日举行第四次经济高层对话

2018-04-16 17:16:00 作者:admin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东京4月16日电(编辑 姜俏梅 王可佳)16日,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在东京同日本外相河野太郎共同主持中日第四次经济高层对话。

王毅表示,在中日关系改善的大背景下,中日经济高层对话时隔8年后得以重启。当前,中日经济合作面临新的历史条件和宏观环境,站在新的起点上。双方应从战略和务实两个层面深入沟通,以增进理解、积累互信、促进协调、推动合作。

王毅指出,今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新形势下,中国将开启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征程。我们将追求更高质量发展,不断扩大对外开放,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加快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日经贸合作面临新的历史机遇。双方应珍惜得来不易的改善势头,维护好中日关系的政治基础,坚持互利共赢、共同发展,致力于实现两国经济合作的提质升级,重点聚焦节能环保、科技创新、高端制造、财政金融、共享经济、医疗养老等领域合作。双方应推动“一带一路”合作取得成果,将其打造成两国合作的新亮点。双方应共同推进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加速进行中日韩自贸区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向着早日建成亚太自由贸易区的目标不断迈进。双方应共同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共同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共同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

河野太郎表示,日中经济合作是两国关系的重要基础和推动力。在日中和平友好条约缔结40周年之际,日中关系面临全面改善、稳定发展的机遇。面对两国和世界经济形势的新变化,日方愿同中方以新的视角规划拓展两国经贸合作。日方高度重视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发出的重要信息。面对保护主义抬头,应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自由贸易体制,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则处理贸易问题。

对话会上,中日两国外交和财政经济部门负责人围绕宏观经济政策、双边经济合作与交流、中日第三方合作、东亚经济一体化与多边合作等充分交换意见,达成一系列共识。


相关文章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 验证码:


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18719号
&2020 人民服务网 版权所有